为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和稳预期,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于今日零时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分别从建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等八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明确全市严格执行新购住房3年限售政策,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惠阳区为目前的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地价房价联动合理确定住宅销售限价 该《通知》共分为8条,分别从建立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价格备案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严格落实配建公建设施、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覆盖面,以及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联动调控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房地产销售价格往往和土地拍卖价格相关。对此为进一步稳定房价,惠州市将出台地价、房价联动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通知》明确,该市将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品质”等出让方式,合理确定出让地块住宅销售限价。 
在价格备案管理方面,为稳定商品住房供应,《通知》规定,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商品房项目分期申请价格备案的,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申请的,每批次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同时对高价楼盘价格进行评估,半年内成交平均折扣率低于95折的,对未推售房源备案价格进行调降,坚决防止价格虚高扰乱市场预期。 加强资金监管购地建设买房“三管齐下” 在资金监管方面,惠州将进一步加强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格落实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通知》规定,对超出“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与该市土地招拍挂。 同时加强对企业建设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落实godao位。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存和支取预售资金。 此外还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 
“惠州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厉打击投机炒房,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通知》,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城施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点区域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 为了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此次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政策。根据《通知》,该市将严格执行新购住房3年限售政策,重点片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按照该《通知》的相关条文说明,目前重点片区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惠阳区,今后还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重点片区的范围。 针对政策出台前已购买的情况,《通知》明确,凡2021年8月9日零时前,重点片区内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未进行合同网签,但可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不在此次限制范围内。 《通知》重申新购住房3年限售规定,全市范围内在2017年4月9日零时后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取得不动产来源为非购买的(包括新建、继承、受赠、析产、变更、换证等)不受限制。其中“转让”是指通过买卖、赠与、交换方式进行转让的行为,其他通过法院裁定过户、离婚析产、继承、作价入股、吸收合并等方式进行办理转移登记亦不受3年限制。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马骏通讯员:赵丽霞罗杰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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